桑植至湖北鹤峰(二台)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08-07-07 06:26:47

  1、桑植至湖北鹤峰(二台)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交能[2007]1099号文件批准修建,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桑植县桑鹤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已筹集一笔资金用于本项目,并拟将该笔资金的部分用于本项目资格预审所及之合同下的合格支付,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和地方自筹。

  2、招标人现就本工程项目施工委托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首先对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3、桑植至湖北鹤峰(二台)工程起于桑植县洪家关乡,经桥自弯、凉水口、沙塔坪、芭茅溪、五道水,止于湘鄂两省交界处的二台,对接湖北省鹤峰至二台二级公路。项目全长70.179km。本项目洪家关至湖北省鹤峰(二台)段长70.179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30km/h,路基宽度7.5m。本工程共划分为七个标段。

  4、资格预审将面向国内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施工企业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公路施工经验,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施工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施工企业的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接受集团公司、总公司(工程局)及其子公司各以独立申请人身份同时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申请人可以按本公告下述地址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将在2008年7月7日—7月11日每日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发售。申请人代表应凭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授权人必须是委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个人身份证、申请单位正式员工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申请单位为其办理的至少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等)、授权人建造师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带原件供招标人查验,复印一份经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招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个申请人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最多只能参加两个合同段的投标,且授权人不能为同一个人。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2008年7月25日9:00时前以面交方式送至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人拒绝接受延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资格预审采用综合评分方式,招标人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入围单位才将被邀请参加投标。

  招标人:桑植县桑鹤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桑植县澧源镇文明路23号(桑植县交通局院内)邮编:427100联系人:向延虎

  电话:0744-6221108传真:0744-6221108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大门口)邮编:410007联系人:刘佳骆芳肖全电话:0731-5607771传真:0731-5607737

    

(责编:刘金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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