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至湖北鹤峰(二台)工程项目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08-07-07 06:26:47

  1、桑植至湖北鹤峰(二台)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交能[2007]1099号文件批准修建,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桑植县桑鹤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已筹集一笔资金用于本项目,并拟将该笔资金的部分用于本项目资格预审所及之合同下的合格支付,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和地方自筹。

  2、招标人现就本工程项目监理委托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首先对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3、桑植至湖北鹤峰(二台)工程起于桑植县洪家关乡,经桥自弯、凉水口、沙塔坪、芭茅溪、五道水,止于湘鄂两省交界处的二台,对接湖北省鹤峰至二台二级公路。项目全长70.179km。本项目洪家关至湖北省鹤峰(二台)段长70.179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30km/h,路基宽度7.5m。本项目共划分一个监理标段。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的施工监理服务。

  4、资格预审将面向国内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监理企业申请人:凡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有类似公路工程监理经验,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监理单位可申请资格预审。

  5、本项目不接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暂停公路工程监理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提出的监理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接受集团公司、总公司及其子公司各自以独立申请人身份同时对本合同段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6、资格预审合格的入围单位不得在投标阶段或是合同履行期间随意更换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

  7、申请人可以按本公告下述地址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监理资格预审文件将在2008年7月7日—7月11日每日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发售。申请人代表凭法人授权书、个人身份证、申请单位正式员工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申请单位为其办理的至少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等)、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带原件供招标人查验,复印一份经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招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2008年7月25日9:00时前以面交方式送至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人拒绝接受延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资格预审采用综合评分方式,招标人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入围单位才将被邀请参加投标。

    

(责编:刘金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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