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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黄浩
春夏之交,正是各类野生动物繁殖期。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宁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充分履行职责,有的放矢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为野生动物资源撑起了“保护伞”,狠狠打击了疯狂侵害野生动物大发横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夜鹰”捉到“夜老鼠”
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违法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夜幕掩护疯狂猎捕野生动物,只有“夜鹰”才是捉到“夜老鼠”的最佳法宝。该分局一面广辟信息来源,一面实行晚班备勤,确保一举围捕“夜老鼠”。2008年4月15日22时许,该分局值班民警获悉舜陵镇龙板桥林区有人非法诱捕野生动物的信息后,分局主要负责人朱锦生迅速带领4名森警赶赴现场。由于林区地广人稀,黑夜伸手不见五指,一时难以捕捉到违法人员的具体踪迹,朱锦生带领森警连续3个多小时进行蹲点守候,终于发现了违法嫌疑人的大致位置。随后,他又带领森警徒步靠近违法人员,分两路进行包抄,于16日凌晨3时许,将正在诱捕飞(俗称白面鸡)的违法嫌疑人张土忠当场查获,收缴了电瓶2只,录音机、扩音器各一部,鸟类语言磁带一个,人工尼龙网4张等一批捕鸟工具,并扣押了用于非法捕鸟的五菱之光面的车一台(湘M84316),打响了“飞鹰”行动第一战。
“晨鹰”突降交易市场
该分局通过摸排,掌握到城区存在三个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重点区域,于是组织全部警力开展突击清理整顿。4月16日凌晨6时至7时30分,该分局按照预定方案兵分三路开展行动:一路负责县文庙门口至五拱桥头段,该区域以来自郊区、乡村的非法猎捕者为主;一路负责县九嶷大桥北至百货公司、北正街、老木桥段,该区域以来此交易野生动物的非法商贩为主;一路负责县九嶷大桥南端至工商局门口段,该区域是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集贸市场及路边摊点。由于部署周密、行动迅速,近100名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不法商贩及猎捕者被当场抓获,收缴了蛙类76公斤、蛇类41公斤、鸟类321只等大量的野生动物,并对其中的78名不法商贩进行了严重警告;勒令11名非法猎捕者写出书面保证,依法没收其猎捕工具;对其它不法商贩进行了长时间的口头教育。16日10时多,该分局全体森警在朱锦生的带领下,来到县泠江河五里沟段,把所收缴的活生生的野生动物全部放归大自然,并通过县电视台倡导全县人民一起行动起来,共同保护好绿色的生态家园。至此,城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市场得到了基本清理和整顿。
“神鹰”截获不法商贩
该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县各重要路段、地段广设眼线布控,对非法运输、走私等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全面监控,严厉打击。6月9日10时许,在永连公路宁远冷水镇路段,布控的民警发现两名商贩有偷运野生动物的重大嫌疑,于是立即向朱锦生作了汇报。朱锦生一面组织本分局民警迅速出动,一面协调县林业局森保站执法人员联合执法,很快将非法偷运野生动物的不法商贩吴某、欧某当场抓获,缴获野生青蛙6000余只。随后,吴某、欧某被给予行政处罚。16日16时许,该分局民警在县泠江河五里沟段将缴获的青蛙全部放生,再次让野生动物回归到绿色大自然,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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