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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日讯(记者 李茁 通讯员 雷坤平 欧阳浩亚)今天,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媒体公布了一起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闯禁区无证运输危险品案,涉案的运输单位被处以2万元罚款。据悉,对此类违法行为当事人所在单位处以如此高额的罚款,在我省还是首例。
6月4日中午,高速交警邵怀大队雪峰山中队民警在雪峰山隧道东西双向消防站地段执勤时发现,有一辆车身有明显“爆”和“危险品”警示字样的重型罐式半挂牵引车闯入禁区,且有试图违禁运送危险物品从雪峰山隧道通过的嫌疑。民警立即将其引导进入检查点进行检查,发现这辆牌号为皖C75665的车辆运载了30余吨柴油,但并没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该车驾驶人王某向民警交代,他是安徽省五河县大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员工,从贵州运柴油到永州,途经邵怀高速公路安江服务区时,了解到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不允许从雪峰山隧道通过,但考虑到绕320国道过雪峰山太远,花费时间太长,便想趁中午民警们休息时从隧道通过,没想到还是被逮了个正着。
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颁布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运输危险品手续不齐全、超载、闯禁区、夹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可以对运输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高速交警通过充分调查取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决定对“大桥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邵怀高速隧道很多,而隧道是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万一发生危爆物品泄露或起火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隧道和人身安全,交警提醒有关驾驶人和运输单位切勿违法擅闯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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