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活水涌三湘
──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速记
 
2008-07-02 07:23:55

  本报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熊云科 王琳

  迄今已历时近5年的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重大突破,一股源头活水喷涌而出。

  2003年6月,我省水管体制改革破题。娄底市周头水库和邵阳市被列入水利部改革试点单位,在组织机构、定性定岗、人员定编及人员经费等方面率先改革,并取得成功经验。

  2004年2月,随着省政府《关于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出台,湖南省水管体制改革拉开大幕。

  省委、省政府对水管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将水管体制改革纳入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内容,并将其列入了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督查范围,把水管体制改革和防汛抗旱、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等作为同等重要的大事来抓,并于去年4月开展了全省范围的督查、督办。今年5月30日在涟源市召开的全省山洪灾害防御暨水库除险保安现场演练及工作座谈会上,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副省长徐明华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措施,确保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改革配套措施接二连三:2006年5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对改革的目标任务、督查考核、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2006年12月,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3家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益类和准公益类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编标准(试行)〉的通知》,对水库、灌区、堤院、排灌站等单位的定编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全省14个市(州)政府均出台了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735处水管单位中有511处出台了改革方案,其中长沙、湘潭、怀化、郴州、常德、邵阳、娄底等7个市的水管单位改革方案全部出台。

  根据水管单位承担的任务和收益状况,我省将现有水管单位分为三类:第一类:承担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属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定性为事业单位。第二类:承担既有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兼有城市供水、水力发电等经营性功能,又承担工程管理、运行、维护和农业灌溉任务的水管单位,属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准公益性水管单位依其经营收益情况确定性质: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定性为事业单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定性为企业。第三类:承担城市供水、水力发电、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属经营性水管单位,定性为企业。3种定性,分别实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政策。

  针对水管单位不同的定性和类别,落实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两费”)是水管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我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省水利厅采取督查督办、省市县责任分块、芙蓉杯水利竞赛评比考核、资金项目安排挂钩等办法和措施,始终把落实“两费”作为突破口。到今年5月,全省落实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3.63亿元,包括人员经费2.17亿元、工程维修养护经费1.46亿元。全省有125处水管单位实现了管养分离,人员分流安置6333人,31256人(占应进入的72%)进入社保。

  通过改革,水管单位制约激励机制正在逐渐形成。全省第一大灌区—韶山灌区管理局改革后总人数减少了一半,但工作效率大为提高,服务意识大为增强。2007年夏秋大旱期间,灌区制定一、二级配水和轮灌计划,运用灌区信息化系统科学调度水资源,实际灌溉面积达到86.4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99%以上,灌溉效益为近20年来最好。

  

(责编:刘金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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