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岭守望者
 
2008-07-01 08:12:50

  保靖县司法局夯沙司法所所长、26岁的苗族姑娘洪碧,在维护民族贫困山区社会和谐第一线默默奉献,化解了众多的矛盾纠纷,被群众称赞为“苗岭守望者”。

  参加工作之初,洪碧先是在保靖县中心乡担任司法助理员。该乡翁科村里有一条水沟,因为地势原因没有排水口,一到下雨天,积水无法排出,水沟边村民家里的积水深过膝盖,虽经多次协调,一直没能解决,村民们为此经常到乡政府上访。乡领导将这一棘手的问题交给了当时年仅22岁的洪碧。洪碧在村里调查了解后得知,要疏通排水沟必须从村民石某家的稻田中挖出通道。为做通石某的工作,洪碧从乡政府搬来棉被,在村支部打了个地铺,打起了持久战。因天气寒冷,几天下来洪碧患了重感冒,但她白天到村卫生室打吊针,晚上坚持到石某家做思想工作。整整一个星期,洪碧的质朴和真诚感动了石某,他找到洪碧说:“洪妹子,山上冷,你回去吧,我挖就是了。”最后,由政府向石某征收土地,修建了一条宽1米、长20米的排水沟,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虽然是一名女同志,但洪碧敢于较真碰硬。2007年6月下旬,矮坡村村民龙某在花垣县董马库乡董马库村做工时因口角将该村村民石某打伤后逃走,石某的亲属召集100多人将龙某的房子砸了个稀烂,之后呆在他家不肯回去。龙某只得跑到司法所找洪碧求助。洪碧马上赶到矮坡村。对方见是来为龙某说情的,态度恶劣。洪碧毫不畏惧,找到为首的石某的叔叔,说,“大叔,您的心情我能理解,但就算把龙某打伤或打死,也解决不了问题,你们还得承担法律责任。我是司法所长,你们有什么要求,就提出来吧,我帮你们解决。”对方听罢,态度缓和下来。经过一番协商,洪碧向石某作出担保,保证龙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见洪碧如此爽快,对方撤出了矮坡村。第二天,洪碧带着龙某到石某家登门道歉,并赔偿了医药费,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据统计,仅去年以来,洪碧组织和参与调解各种纠纷182件,调解成功率达96%。赵书秦 邓振军

  

(责编:刘金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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