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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乡村 陶旭日 摄
周良荣 尹文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绝大部分人口生活在农村,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快推进农村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切实建立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基层卫生组织。乡村基层卫生组织是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载体,但其现状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新型农村卫生的发展,因此,整合农村卫生资源,加快建立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相适应的新型乡村基层卫生组织愈显紧迫和重要。为此,要调整乡村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规模、功能和布局。
切实强化政府职能,增加投入。我国在卫生方面的投入和卫生资源的配置上,城乡差别太大,20%的城市人口享受80%的卫生资源,80%的农村人口却只享受20%的卫生资源,甚至更少。而我国农民收入水平偏低,集体经济除少数发达的地区以外,原则上为零,根本无法实现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国家应当将农村医疗卫生建设纳入国家社会经济总体规划,以保证资金的稳定性。
切实加快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结构调整,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常宁市现有医务人员6300余人,其中18万人口的城镇有医疗卫生人员4900余人,占80%,大都具有大中专以上医学专业知识。而在1349名乡村医生中,中专文化25人,高中195人,大学仅1人。可见城乡医务人员分布的不合理性,卫生人才资源配置大大失衡。提高农村医疗保健水平关键在于提高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为此,国家要加大政策力度,培训现有的卫生人力资源,调整现有的卫生人力资源,轮派现有的卫生人力资源,盘活现有的卫生人才资源。
切实制订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乡村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一是国家要有一个正式的文件,对农村医疗制度的管理原则、方法、途径等进行具体的规定。二是各县级卫生机构要因地制宜,对乡村卫生人员选拔、培训、职能、报酬、考评方法、奖罚措施等制定实施细则,以规范对乡村卫生人员的管理。
(作者分别为南华大学教授、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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