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来山在全省经济普查暨统计工作会上强调
高质量完成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
 
2008-06-14 06:47:46

  本报6月13日讯(记者 肖建生 通讯员 徐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在今天召开的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暨统计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任务,进一步做好全省统计工作。

  于来山指出,经济普查是掌握省情省力的重要途径,对于加强和改善全省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把经济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目标管理考核,抓紧建立普查机构,编制普查经费预算。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于来山强调,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是经济普查的核心要求,要全力确保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为了政绩、排名或谋取其他私利而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发生。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做到普查与统计执法、普法相结合。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加大对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人为干扰经济普查工作、影响普查进度和质量以及弄虚作假、造成数据不实的,新闻单位要予以曝光,有关部门要予以严肃查处。

  据省统计局负责人介绍,这次经济普查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统一调查项目、统一填报方法,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所进行的全面调查登记。主要任务是了解全国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掌握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现状及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费的基本情况,并作为今后5年GDP、能耗等指标的核算依据。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全部普查工作从2007年至2010年,前后历时约4年。

    

(责编:刘金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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