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遗体捐献登记55例
继续深度推进有待立法保障
 
2008-03-26 08:53:50

  本报3月25日讯(记者 段涵敏)记者今天从省红十字会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完成遗体捐献登记55例。其中长沙市完成登记31例。此举意味着我省的遗体捐献工作开始起步。省红十字会负责人认为,此项工作的继续深度推进有待立法保障。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高尚行为,或者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近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捐献的遗体主要用于医学教学、科研和临床解剖事业,但因为它涉及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和社会多方面的工作,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才能规范和推进。

  据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曾凡国介绍,近年来省红十字会频繁收到市民的捐献意愿,但由于我省还未立法,所以只处在登记阶段。目前省红十字会已申请将《湖南省遗体捐献条例》列入省政府2008年立法调研计划。据悉,邵阳市红十字会在市政协委员的建议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筹建了邵阳市自然死亡遗体捐献站,制定了《邵阳市遗体捐献和接受暂行办法》,并成立了“邵阳市遗体捐献和接受指导委员会”,已完成2例登记。

  

(责编:刘金兰 作者:)

关闭窗口